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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待遇
本次錄用人員以人事代理的方式聘用,在職在崗期間享受與學校事業編制人員同等的薪酬待遇。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拓展閱讀:公開招聘執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凡有下列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也不得聘用至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內設機構正職崗位: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其他親屬關系,包括養父母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應聘人員如實填寫附件2中的回避申報,如有瞞報、漏報等情況,取消應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