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孕期被解雇 求助法援拿回補償(主題)
(資料圖片)
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盧越)網絡女主播懷孕后,被公司以不能勝任崗位為由解雇,能否申請法律援助維護權益?近年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權益維護等問題受到了社會的關注。在法律援助法實施近兩年之際,司法部日前發布貫徹實施法律援助法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一起是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例。
2021年9月8日,魏某某入職江蘇省蘇州某貿易公司從事網絡主播工作。9月20日,魏某某被診斷懷孕。后因體力負擔較大,醫生建議休息保胎,魏某某便將懷孕事宜告知公司,希望減少直播賣貨時間或轉至幕后輔助工作,被公司拒絕。10月20日,公司以魏某某不能勝任崗位為由,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12月3日,魏某某來到蘇州市相城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受理并審查后,指派江蘇智融律師事務所律師解善宇承辦該案。
2021年12月6日,承辦律師向相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立案材料。2022年1月30日,該案開庭審理。
公司代理律師認為,魏某某作為網絡主播,沒有達到公司的直播績效考核要求,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承辦律師提出,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如解除,魏某某有權要求繼續履行雙方勞動合同,并可以要求公司補足其工資損失。
2022年5月11日,蘇州市相城區勞動仲裁委裁決公司繼續履行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并支付勞動仲裁期間的工資損失2.7萬元。
公司不服,向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蘇州市相城區法律援助中心繼續為魏某某訴訟階段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解善宇律師繼續承辦該案。
該案于2022年9月16日開庭。公司認為,魏某某在面試的過程中存在隱瞞懷孕的事實行為,且魏某某系網絡主播,基本工資并非9000元/月,而是3500元/月。承辦律師提出,魏某某系入職后才知道懷孕,且是否懷孕并非錄用的條件,魏某某不存在隱瞞重要事實的行為。關于工資基數,承辦律師補充提交了考勤及工資發放記錄,認為基本工資系9000元/月,勞動合同中對工資進行了拆分,與事實不符。
最終,承辦律師幫助魏某某與公司達成一次性支付8萬元的調解方案,雙方當庭簽訂調解協議,案件結案。
據悉,法律援助是國家建立的為經濟困難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的制度。自法律援助法施行以來,法律援助覆蓋面不斷擴大,各地依法將涉及勞動保障等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范圍,外賣配送員、快遞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將成為法律援助的重點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