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領了多久可以領結婚證
離婚證領了隨時可以領結婚證。辦了離婚證隨時能辦結婚證,法律未規定時間限制,只要雙方自愿結婚。法律上規定,如果雙方想要辦理結婚,需要雙方親自一起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找法網提醒您,領取離婚證后,即表示上一段婚姻已經結束,就可以與他人結婚。但辦理結婚證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主要包括: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
2.結婚年齡上,男年滿二十二周歲.女年滿二十周歲。
(相關資料圖)
3.雙方均無配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二、民政局辦理離婚證需要什么證件
民政局辦理離婚證需要的證件包括,本人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等,且除前述證件外,還應當提供結婚證、寸照、離婚協議書等材料,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三、離婚證丟失怎么補辦
離婚證丟失如下補辦:
1.申請:雙方當事人持上述材料,共同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地申請補領;
2.受理審查:民政部門接到材料后,當場查看、身份證、照片和其他證明材料,并核對無誤;
3.登記:雙方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簽名、按指印。工作人員填寫補領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后,登記編號、打印離婚證;
4.發證:辦理以上登記手續后,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補發給雙方離婚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