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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成都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根據文件,在支持租住住房提取方面,繳存人租住住房為未登記備案的,每月限額由1000元調整為12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44萬元。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額度在同期提取政策規定的額度基礎上,再上浮50%。在支持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提取方面,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居民,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且不超過增設電梯所產生的實際支付費用。此外,成都公積金繳存人在重慶、綿陽市域內異地購房,可按繳存地提取政策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不受戶籍地、工作所在地限制。
來源: 同花順7x24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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