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分財產會涉及到什么
發(fā)布時間:2023-06-30 03:39:05
來源:法務網
一、
離婚后分財產會涉及到什么
離婚后分財產會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具體的應包括:
1.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
(相關資料圖)
2.生產、經營性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4.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5.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yè)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xù)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
6.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7.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8.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yǎng)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二、離婚財產的分割原則是什么
離婚財產的分割原則是如下:
1.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尊重夫妻雙方真實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則。
3.照顧無過錯方原則。法律快車提醒您,對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實施暴力等傷害另一方及其親屬等行為引起的離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要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
4.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
5.有利生產與方便生活原則。
6.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三、財產分割必須要公證嗎
財產分割不是必須要公證。找法網提示您,法律并無強制規(guī)定財產分割協(xié)議需要經過公證程序才能生效。所以公證并不是財產協(xié)議的生效要件,只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協(xié)議的內容并未違反法律規(guī)定,無論該書面協(xié)議是否作了公證,均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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