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檢察院報告:職務犯罪手段不斷隱蔽翻新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董柳 實習生 王慶偉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今天(8月2日)發布《2018-2022年度廣東職務犯罪檢察工作分析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資料圖)
《報告》顯示,全省檢察機關受理監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案件量一直位居全國前列,分別為2018年1196件1493人,2019年1952件2372人,2020年1503件1818人,2021年1354件1685人,2022年1297件1579人。
從人員結構看,原黨委、政府工作人員1604人,占起訴數29.26%,其中,原縣區“主官”672人,占起訴人數12.26%。國有企業工作人員369人,占起訴數6.73%。事業單位人員360人,占起訴數6.57%。民營企業人員925人,占起訴數16.87%。
權錢交易多牽涉工程領域
《報告》顯示,職務犯罪案件類型較為集中,以受賄罪為主。受理監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7302件8947人中,受賄罪3315件3579人,占總件數45.40%。貪污罪1389件1831人,占總件數19.02%。
此外,大要案多,涉案金額大。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被告人中,處級干部692人,占12.62%;廳(局)級干部223人,占起訴人數4.07%。這類案件涉案金額普遍較大,如2022年一審判決的27個廳級干部案件,受賄金額300萬元以上占92.59%。從個案受賄金額看,金額最高為8902萬元;最低為263萬元。
《報告》指出,權錢交易多牽涉工程領域。工程招投標、工程承攬、工程項目審批、涉工程事項協調等,是權錢交易多發、高發的“重災區”。
如2022年全省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的23個縣區“主官”案件,19件涉及利用職權為他人承攬工程謀取利益,涉案金額高達21846.34萬元,占總金額72.31%;有16件涉及利用職權為他人工程項目審批提供便利,涉案金額5205.99萬元,占總金額17.23%;涉及協調工程其他事項的有16件,涉案金額2608.17萬元,占總金額8.63%。
再如,2022年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的27個廳級干部案件,有26人涉及利用職權為他人承攬工程、工程招投標結算和支付謀取利益。
職務犯罪手段不斷隱蔽翻新
《報告》稱,職務犯罪手段不斷隱蔽翻新。有的利用家人、親戚、朋友、同學在幕前充當受賄“白手套”,自己幕后隱蔽操控“假公夾私”,以推動工作、發展經濟名義為行賄人謀取利益。有的讓家人或者特定關系人打著“借貸”“投資”“委托理財”等貌似合法經營行為的幌子大肆斂財等。
有的利用股權結構錯綜復雜的“影子公司”或借助金融手段輾轉騰挪實施利益輸送。有的通過更改企業“激勵系數”達到為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的目的。
如張某濫用職權案中,為了使其特定關系人楊某獲取更多獎金,張某擅自改變激勵制度并審批通過獎金調整方案,給國有企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1548.38萬元。又如某信托公司董事長黃某,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報價格、虛假談判、以權施壓等方式,騙取公款1.4億元。
另外,“窩案串案仍多發,國企尤為突出”是另一特點?!秷蟾妗分赋?,“塌方式”腐敗仍時有發生,如2022年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縣區“主官”23人中,僅湛江市就占了5人、河源市占了4人。
這一現象在國有企業案件中尤其突出,很多涉案國企的領導與領導之間、領導與非國有企業人員之間、領導與重點崗位人員之間相互勾結,利用各自資源結成錯綜復雜的利益共同體,互惠互利,心照不宣,互相包庇,收受相同私營企業主賄賂,在投資項目中,層層失守職責,違規決策,濫用職權。如某省屬國企集團,自2014年起該集團先后有7名集團高管被查處。
根據《報告》,2022年一審判決的27個廳級干部案件,已追繳贓款共計5.5億余元,占應追繳贓款的84.6%。27人中,26名被告人坦白、認罪,占比96.30%,僅1名被告人不認罪,人民法院判決在事實認定及定性上與檢察機關意見一致,顯示出追贓挽損力度不斷加大、檢察辦案質效整體穩步提升。(更多新聞資訊,請關注羊城派 pai.ycwb.com)
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責編 | 李各力校對 | 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