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7月1日起,聊城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
2023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當調整并執行調整后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22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調整后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不超過22017元(2022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7339元x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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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繳存基數暫按2021年9月2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21〕169號執行,即聊城市所轄縣(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1700元。月工資額未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以實際工資額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二、月繳存額計算標準
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5284.08元。
計算公式:7339x3x12%+7339x3x12%=5284.08元
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為170元。
計算公式:1700x5%+1700x5%=170元
各單位要及時做好本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的調整申報工作,各受委托銀行要及時將匯繳的住房公積金計入職工個人賬戶。
本通知執行時間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來源:聊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