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婚前財產公證不是必須夫妻雙方一起做,只需要一方去即可,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
《公證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二、找法網提醒,婚前財產公證需要去所在地區的公證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手續,具體的收費標準視地區不同而不同,大概的收費標準為:200到400元人民不等。婚前財產公證的費用不高,因此,對于夫妻婚前財產差距較大的,最好采取婚前財產公證,保證自己財產的合法權益,也可以避免離婚財產分割發生糾紛造成對簿公堂的局面。
三、婚前財產是從雙方結婚登記之日以前。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