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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五蓮縣人民政府委托日照市生態環境局五蓮縣分局提起訴訟的一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二審在濟南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宣判,經過近三年的磋商與訴訟,成功追償被告徐州某保險公司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據悉,該案是日照市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支持起訴案。
2020年8月16日凌晨2時許,侯某駕駛載有30余噸柴油的涉案車輛在五蓮縣汪湖鎮境內發生交通事故并側翻,致車上所載柴油泄漏污損路面、路邊土地及地表附著物,造成環境污染。
案件發生后,日照市生態環境局五蓮縣分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與應急、交通、消防等單位開展應急處置,設置圍油欄,調集吸油氈,采取了阻隔污染源、清除污染物等有效措施,防止進一步污染,并聯系檢測機構對所污染土壤進行檢測。后續,積極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多次勘查現場,采取處置措施并委托第三方鑒定評估機構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工作。
根據第三方鑒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事故污染土壤面積約800m3,處置此次突發環境事件的費用主要包括土壤損害評估、為防治污染擴大、消除污染而采取必要合理措施所產生的費用以及土壤修復及后期恢復賠償費用,共計1433322元。日照市 生態環境局五蓮縣分局依法啟動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因磋商未達成一致,在五蓮縣檢察院的支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2023年4月14日,青島鐵路運輸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保險公司賠付損失及律師代理費,共計1483322元。被告提起上訴,近日,濟南鐵路運輸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環境有價,損害擔責。近年來,日照市生態環境局五蓮縣分局秉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不斷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強化法治引領,積極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截至目前,已通過訴訟方式提起生態損害賠償4起,均獲得法院支持,共追償生態賠償金410余萬元,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提供可借鑒案例,通過堅實的法治保障護衛綠水青山。
(來源: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