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以下簡稱名錄)于2021年公布和實施,這是32年來首次對該名錄的重大調整。然而,北京林業大學生態與自然保護學院教授崔國發等最新研究分析發現,我國目前仍有半數的受威脅物種并未列入新版名錄中,無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而這些物種應當受到關注并及時劃定相應的保護等級。近日,相關成果發表于《生物多樣性》。
【資料圖】
科學制定野生動物保護名錄是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的重要前提,對于指導實際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就是指導開展物種保護工作,尤其是受威脅物種拯救計劃的重要法律依據之一。
該研究結果顯示,新版名錄擴大了保護范圍,在前期整理的1989年舊版名錄收錄的482種(含亞種)基礎上,增加了1038種,包括國家一級新增43種,國家二級新增995種;物種的保護等級也有調整,其中一級降級3種,二級升級66種,等級不變共413種。
值得關注的是,新版名錄涉及物種中有923種在《中國生物多樣性紅色名錄》中有相應的評估等級,占涉及物種的60.7%,占《中國生物多樣性紅色名錄》所評估物種總數的約1/5。
此外,涉及物種中還有597種在《中國生物多樣性紅色名錄》中沒有相應的評估等級。其中以海洋生物和節肢動物為主, 共計563種, 占未列入總數的94.2%。
總體而言,《中國生物多樣性紅色名錄》共收錄受威脅類1003種,未列入新版名錄的共有502種(占50%),易危(VU)比例最高,為65.2%。
研究人員強調,物種的受威脅等級是擬定其保護等級的重要參考之一,受威脅物種是最緊迫和最需要保護的,因此,他們建議未來在更新和調整《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物種時,必須全面關注物種的受威脅等級,并將受威脅物種全部納入重點保護物種之列。
其中,可以以《中國生物多樣性紅色名錄》為主要參考,綜合參考IUCN紅色名錄及CITES附錄相關收錄等級,更新和調整物種的保護等級,可以將目前《國生物多樣性紅色名錄》中未列入《國家重點保護名錄》的受威脅物種都納入保護范圍內,以實現我國受威脅物種的全面和有效保護。
該研究進一步指出,如果把受威脅等級為極危和瀕危的物種列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則可將現有的164種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升級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并新增162種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如果把受威脅等級為易危的物種列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則新增340種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同時,研究人員還建議構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綜合數據庫,從而實現對名錄的規范化和動態管理。
相關論文鏈接:https://doi.org/10.17520/biods.202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