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壽鑫悅兩全保險投保規則
(相關資料圖)
投保年齡:28天-70周歲
保障時間:8/15年
繳費方式:3年交、5年交
國壽鑫悅兩全保險怎么樣?
國壽鑫悅兩全保險投保范圍廣泛,投保年齡在出生滿28天到70周歲之間,滿足不同年齡段的投保需求。
這款產品提供了特別生存金、生存保險金、滿期保險金、身故保險金保障,保障內容全面。
此外,國壽鑫悅兩全保險具有兩種保障期限和繳費方式,分別是8年、15年保障期限和3年交、5年交繳費期限,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靈活選擇。
國壽鑫悅兩全保險有什么優點?
1、保障全面
國壽鑫悅兩全保險是一款保障內容豐富的兩全保險,包含了特別生存金、生存保險金、滿期保險金、身故保險金保障。
2、滿期返還
國壽鑫悅兩全保險被保險人生存至合同保險期間屆滿的年生效對應日,合同終止,按約定給付滿期保險金。
3、投保寬泛
國壽鑫悅兩全保險投保年齡比較寬泛,最高能支持70周歲人群投保,也就是說,老人和小孩都有機會參與保障。
國壽鑫悅兩全保險保什么?
特別生存金
在合同生效滿5個保單年度后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年生效對應日,若被保險人生存,按下列約定給付特別生存金:選擇3年交,按合同首次交納保險費×60%=特別生存金;選擇5年交=按合同首次交納保險費×100%=特別生存金。
生存保險金
自合同生效滿7個保單年度后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起至合同保險期間屆滿的年生效對應日止,若被保險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對應日,每年按合同基保險金額給付生存保險金。
滿期保險金
被保險人生存至合同保險期間屆滿的年生效對應日,合同終止,按下列約定給付滿期保險金:選擇3年交,按合同首次交納保險費×100%=滿期保險金;選擇5年交=按合同首次交納保險費×20%=滿期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18周歲前,已交保費、合同現金價值二者取最大值給付;
18周歲后:1、因疾病身故,按已交保費給付;2、因其他原因身故,按下列約定給付:①41周歲前身故,按所交保險費的160%與現金價值兩者的較大值給付;②41周歲至61周歲前身故,按所交保險費的140%與現金價值兩者的較大值給付;③61周歲起身故,按所交保險費的120%與現金價值兩者的較大值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