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回應女子被法官抓傷面部:已當面道歉;當事人丈夫:態度勉強,不接受 動態焦點
據大風新聞6月28日報道,5月30日,張女士陪同父親一起前往沈陽市蘇家屯區法院遞交訴訟保全資料,與一名法官發生爭吵,被法官抓傷面部。
“我到法院找辦案法官交材料,提醒對方注意態度要有服務意識,結果她回懟‘ 我們是審判機關,不是服務行業’。”張女士回憶稱。
張女士表示,在辦理手續時,女法官態度不好,于是她和女法官發生爭吵,前前后后吵了10多分鐘,中途有法院的人過來勸解。在爭吵過程中,“她就上手撓了我的左臉,我沒有還手。”事發后,張女士被法警推離現場。張女士左臉頰上三道抓痕清晰可見,“我有診斷記錄,她用指甲撓傷的,很可能會留下疤痕。”
【資料圖】
張女士的臉部被抓傷(圖源:大風新聞)
當日病歷顯示,張女士左臉皮膚淺表損傷,面部損傷。
診斷證明(圖源:大風新聞)
張女士的丈夫稱,當天女法官雖然當面道歉,但態度勉強,無法接受。“女法官如果能承認錯誤也行,是法院的一位副院長逼著她,她并不情愿,她當時說‘對不起,我跟你道歉了還不行嗎?’她說她也挺冤的,我們不接受她的道歉,法院也沒有對她作出相應處理。”
6月28日,涉事法院一負責人稱,爭吵動手環節沒有現場錄像,“她倆之間,包括女法官手上也有抓痕。”
這位負責人稱,“據我們在場的工作人員講,她(張女士)拿筆杵到人家臉上,多次沖到屋里逼著法官跟她吵,法官說都把她逼到桌角了。法官和在場的工作人員說‘你的筆要戳到眼睛了。’法官確實有擋的行動,擋了之后,因為是一瞬間,她去抓法官了,現場的人就把她倆分開了。”
據悉,法院已要求涉事女法官向張女士當面道歉,并成立了由紀檢工作人員組成的專案組調查,已對涉及人員內部進行研究處理。
對此,有網友表示,事件雙方都應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不管發生了什么,都不應該動手。
(極目新聞綜合大風新聞,網友評論)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