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1、按照國家規定,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書遺失后,可以申請補辦學歷證明書,不能補發畢業證書。
2、學歷證明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內容與畢業證書基本相同,貼本人免冠照片,蓋畢業學校印章并有編號。
3、學歷證明書和畢業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出國使用者可由公證處公證。
4、2、畢業證書丟失后,本人應首先登報聲明原畢業證書作廢,并寫出書面材料,寫清自己的入學時間、畢業時間以及所學專業、年齡、性別和現工作單位等,然后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到學校檔案館復印錄取審批表、畢業證書存根(領取畢業證書簽名表),再到教務處(研究生到研究生院辦理,成人類畢業生到繼續教育學院辦理)辦理其他手續。
5、經核查無誤后,學校將材料和錄取審批表一同報省教育主管部門申辦學歷證明書。
6、省教育主管部門對情況核準后,即可補發學歷證明書。
7、(注:實用人才類畢業生學歷證明書不能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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