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企業人社政策匯總表
2023-08-31 03:19:04 來源:本地寶
濟寧人社政策清單(企業)
一、就業創業政策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序號 | 政策項目 | 政策內容 | 聯系單位 | 聯系電話 |
1 | 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和崗位補貼 | (1)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為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2)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用人單位,給予崗位補貼,補貼標準和補貼期限按照公益性崗位補貼管理規定執行(不包含公益性崗位延長工作期限政策)。 | 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 2347770 |
2 | 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 對招用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須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并按時為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按其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和時間,給予企業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 | 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 2347770 |
3 | 小微企業一次性創業補貼 | 對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記注冊)、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在創辦企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不少于6個月的創業人員(企業法人),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1.5萬元,每名創業人員、每個企業只能領取一次。 | 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 2347770 |
4 | 小微企業一次性創業崗位 補貼 | 對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冊成立,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不含創業者本人)并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員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并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按照每吸納1人3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 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 2347770 |
5 | 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 (1)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不超過4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每次貼息最長年限為2年。(2)2020年12月31日(含)前發放的貨款,小微企業貸款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50%給予貼息。(3)自2021年1月1日起,新發放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余部分財政給予貼息。 | 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 2347813 |
6 | 企業職工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 企業依托培訓機構或自行組織職工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根據《濟寧市職業技能培訓專業補貼目錄》,按照每人600-1000元不等的標準,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 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 2339939 |
7 | 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和崗位補貼 | (1)對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為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2)對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 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 2343234 |
8 | 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 | 家政服務機構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務合同或勞務協議,并為其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的,按照購買意外傷害保險金額50%的標準給予補貼,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 | 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 2347132 |
9 | 就業見習補貼 | 見習基地給予參加見習人員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基本生活費,并為其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或其他不低于意外傷害保險保障范圍險種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給予見習基地見習補貼。 | 市人社局就業失業科 | 2967915 |
二、人事人才政策
序號 | 政策項目 | 政策內容 | 聯系單位 | 聯系電話 |
10 | 濟寧市創業領軍人才、首席技師、突貢專家財政資金 支持 | (1)市創業領軍人才集聚計劃的創業人才(A類、B類、C類),市財政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經費資助;對創業人才團隊(A類、B類、C類),市財政分別給予1000萬元、400萬元、200萬元經費資助。(2)對獲評“濟寧市首席技師”“濟寧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的,管理期內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人才津貼(首席技師最高不超過4.8萬元,突貢專家最高不超過6萬元)。 | 市人社局人才開發科 | 2967989 |
11 | 企業人才學費補貼 | 企業現有人才獲得我市緊缺專業博士、碩士學位的,市、縣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3萬元獎勵(稅后)。該項政策博士獎勵由市財政負責,碩士獎勵由縣(市、區)財政負責。 | 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 2967959 |
12 | 青年人才引才補貼 | 對企業、學校、醫院、科研院所新全職引進以及來濟自主創業的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5周歲),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3年內市財政按照每人每年6萬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引才補貼,其中企業引進或自主創業的,延長至5年,并給予人才家庭10萬元獎勵。對企業新全職引進以及來濟自主創業的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40周歲)、全日制本科生(含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年齡放寬至35周歲)和攀登企業新全職引進的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含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首次在濟就業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3年內企業稅務登記縣級財政分別按照每人每年2.4萬元、1.2萬元、60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引才補貼(全球TOP200、國內“雙一流”高校畢業和攀登企業引進的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延長至5年),并對碩士研究生人才家庭給予3萬元獎勵。 | 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 2967973 |
13 | 人才配偶補貼 | 高層次人才和市屬企事業單位(含駐濟科研院所、醫療機構)新全職引進的博士研究生配偶,暫時無法安排工作的,市財政2年內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為其發放生活補助。 | 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 2967985 |
14 | 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省級(鄉村振興)專家服務基地財政資金支持 | (1)對入選“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級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市財政分別按照50萬元、3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經費資助。(2)對入選“省級(鄉村振興)專家服務基地”的,市財政按照3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經費資助。 | 市人社局人才開發科 | 2967989 |
15 | 全職引進或新獲得世界技能大賽金銀銅獎、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的高技能人才資金 獎勵 | (1)對新全職引進或新獲得世界技能大賽金、銀、銅獎的選手,市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2)對新全職引進或新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市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獎勵。 | 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 | 2967398 |
16 | 企業職工獲評技師、高級技師補助 | 對企業職工經培訓新獲得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分別給予每人2000元、3000元補助。 | 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 | 2967398 |
17 | 企業與各類院校訂單式技能人才培養補助 | 鼓勵企業與各類院校實行聯合訂單式培養技能人才,畢業后全職到訂單企業工作的,按照每人50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養補助。 | 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 | 2967398 |
18 | 國家級、省級職業技能競賽辦賽補貼 | 企事業單位承辦國家級、省級職業技能競賽,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由市財政給予辦賽補貼。 | 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 | 2967398 |
19 | 新獲批省級以上科技創新平臺經費資助 | 對新獲批的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省級技能大師工作站,市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經費資助。 | 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 | 2967398 |
20 | 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 | 對開展學徒培訓的企業,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6000元不等的標準,由縣(市、區)給予企業培訓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 | 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 | 2967398 |
21 | 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經費資助 |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市財政分別給予600萬元、100萬元經費資助。 | 市人社局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 | 2348672 |
22 | 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人力資源服務骨干企業經費資助 |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人力資源服務骨干企業,市財政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經費資助。 | 市人社局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 | 2348672 |
三、社保政策
序號 | 政策項目 | 政策內容 | 聯系單位 | 聯系電話 |
10 | 濟寧市創業領軍人才、首席技師、突貢專家財政資金 支持 | (1)市創業領軍人才集聚計劃的創業人才(A類、B類、C類),市財政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經費資助;對創業人才團隊(A類、B類、C類),市財政分別給予1000萬元、400萬元、200萬元經費資助。(2)對獲評“濟寧市首席技師”“濟寧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的,管理期內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人才津貼(首席技師最高不超過4.8萬元,突貢專家最高不超過6萬元)。 | 市人社局人才開發科 | 2967989 |
11 | 企業人才學費補貼 | 企業現有人才獲得我市緊缺專業博士、碩士學位的,市、縣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3萬元獎勵(稅后)。該項政策博士獎勵由市財政負責,碩士獎勵由縣(市、區)財政負責。 | 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 2967959 |
12 | 青年人才引才補貼 | 對企業、學校、醫院、科研院所新全職引進以及來濟自主創業的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5周歲),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3年內市財政按照每人每年6萬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引才補貼,其中企業引進或自主創業的,延長至5年,并給予人才家庭10萬元獎勵。對企業新全職引進以及來濟自主創業的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40周歲)、全日制本科生(含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年齡放寬至35周歲)和攀登企業新全職引進的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含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首次在濟就業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3年內企業稅務登記縣級財政分別按照每人每年2.4萬元、1.2萬元、60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引才補貼(全球TOP200、國內“雙一流”高校畢業和攀登企業引進的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延長至5年),并對碩士研究生人才家庭給予3萬元獎勵。 | 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 2967973 |
13 | 人才配偶補貼 | 高層次人才和市屬企事業單位(含駐濟科研院所、醫療機構)新全職引進的博士研究生配偶,暫時無法安排工作的,市財政2年內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為其發放生活補助。 | 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 2967985 |
14 | 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省級(鄉村振興)專家服務基地財政資金支持 | (1)對入選“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級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市財政分別按照50萬元、3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經費資助。(2)對入選“省級(鄉村振興)專家服務基地”的,市財政按照3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經費資助。 | 市人社局人才開發科 | 2967989 |
15 | 全職引進或新獲得世界技能大賽金銀銅獎、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的高技能人才資金 獎勵 | (1)對新全職引進或新獲得世界技能大賽金、銀、銅獎的選手,市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2)對新全職引進或新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市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獎勵。 | 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 | 2967398 |
16 | 企業職工獲評技師、高級技師補助 | 對企業職工經培訓新獲得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分別給予每人2000元、3000元補助。 | 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 | 2967398 |
17 | 企業與各類院校訂單式技能人才培養補助 | 鼓勵企業與各類院校實行聯合訂單式培養技能人才,畢業后全職到訂單企業工作的,按照每人50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養補助。 | 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 | 2967398 |
18 | 國家級、省級職業技能競賽辦賽補貼 | 企事業單位承辦國家級、省級職業技能競賽,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由市財政給予辦賽補貼。 | 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 | 2967398 |
19 | 新獲批省級以上科技創新平臺經費資助 | 對新獲批的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省級技能大師工作站,市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經費資助。 | 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 | 2967398 |
20 | 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 | 對開展學徒培訓的企業,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6000元不等的標準,由縣(市、區)給予企業培訓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 | 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 | 2967398 |
21 | 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經費資助 |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市財政分別給予600萬元、100萬元經費資助。 | 市人社局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 | 2348672 |
22 | 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人力資源服務骨干企業經費資助 |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人力資源服務骨干企業,市財政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經費資助。 | 市人社局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 | 23486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