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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300491)于6月26日發布公告稱,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的有關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含嵌入式軟件),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經國家稅務總局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核準同意,石家莊通合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期為2023年4月~5月的軟件產品收入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政策,公司已收到上述軟件產品增值稅退稅款1,572,586.84元。
瀟湘晨報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