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家庭因其既有的復雜性,在家庭遺產處置上更容易引發糾紛。近日,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愛民工作室”成功調解了一起重組家庭因財產繼承引發的糾紛。
基本案情
1998年,鄭阿姨與張軍在經歷過婚姻破碎后重新組建了家庭,并在婚后共同撫養張軍與前妻的婚生子張小亮、張小佳、張小宇。不幸的是,2023年1月,張軍因病去世。因為財產繼承,鄭阿姨將三個孩子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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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張軍生前銀行卡里有12.8萬元,張軍去世后,長子張小亮將12.8萬元全部取出。鄭阿姨得知后主張分割這些財產,而張小亮、張小佳、張小宇三人的想法卻與其相反,雙方因此爭執不下。
第一次調解
這一家人雖是半路相遇,終究攜手走過25年幸福時光,一紙判決雖不難下,卻易傷害多年的親情。
為促成調解,“愛民工作室”的法官從法律和情感兩方面出發,針對雙方當事人的主張向其逐項釋法解惑,努力化解雙方的心結,希望本為家人的雙方互相理解。
即便如此,第一次調解還是失敗了。
庭 審
隨后在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依舊分歧較大,針鋒相對,互不退讓,已到了劍拔弩張的地步。
原告鄭阿姨認為:自己和張軍生活25年,二人結婚的時候三個孩子里年齡最大的也才13歲,自己辛辛苦苦幫忙將三個孩子拉扯大,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如今張軍去世,留下的遺產于情于法也應該有屬于自己的份額。
被告張小亮則認為:張軍生前住院發生的所有醫療費均是自己三兄妹籌措支付的,喪葬事宜也是三兄妹辦理的。張軍知道三兄妹因此負擔很多債務,所以臨走前才將工資卡交付給自己用來償還債務,其中有證據支持的費用已達11萬元。
第二次調解
承辦法官考慮到涉案當事人之間的特殊關系,認為判決雖然能結案,但一家人25年的親情則無法修復,故決定再次開展調解工作。
法庭上,法官在言語之間盡量拉近雙方之間的感情,一方面詳細解釋與繼承相關的法律規定,另一方面從家庭倫理道德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層面,進行釋法說理,勸導雙方之間以親情為重、發揚優良傳統美德。同時,法官依據雙方當事人的訴求給出了調解方案。
功夫不負有心人,在法官苦口婆心的勸解下,雙方當事人終于握手言和,并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張小亮當場給付原告鄭阿姨應繼承被繼承人張軍的遺產合計2.4萬元。
至此,該案得以圓滿解決。
原標題:《【為群眾辦實事】重組家庭的遺產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