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蕭山。李某花了4000元叫來兩名失足女,完事后又邀請她們一起打牌,沒想到兩名女子不但輸了剛到手的嫖資,而且還倒貼了不少,她們覺得自己被李某玩弄了,隨即就報了警,聲稱李某聚眾賭博。
(資料圖)
李某是個妥妥的富二代,由于父母忙于賺錢,就疏忽了對他的教育,因此,李某不但不學無術,而且還養成了很多壞習慣。
在李某眼里,根本就沒有錢的概念,對于他來說,錢就是個數字而已,賭博嫖娼,那也只是為了尋求刺激。
又是一個寂寞夜,李某突發奇想,他花了4000元找來兩位失足女,談好價格后對方很快就來到了李某事先開好的房間。
一番折騰后,失足女正想離開,可李某卻好像還未盡興,他問失足女是否愿意陪他打牌,如果愿意,還可以加錢。
失足女一聽立刻來了興致,她們覺得這種人一般都是錢多人傻,加錢不說,說不定還能贏上一把,于是,兩人便很爽快地答應了。
其實,失足女不知道的是,李某可是賭場老手,對付兩名小小的女子完全不在話下,大約兩三個小時后,還沒捂熱的嫖資已經全部回到了李某的口袋里。
雖然對于李某來說,這4000余元算不上什么,但能在這么短的時間里就能把嫖資從失足女手里贏回來,這讓李某的虛榮心從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滿足。
可失足女和李某不一樣,她們出來就是為了賺錢,可今天倒好,白忙乎了,此時兩人已賭紅了眼,她們實在不甘心,越輸就越想翻本。
就這樣,三人一直打到天亮,失足女不但沒翻本,而且還倒貼了不少。兩人越想越氣,覺得被李某玩弄了,不給他點厲害嘗嘗,實在過不了自己這一關。
聽說失足女想報警,李某更加得意忘形了,不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嗎?居然還想報警?我就不信了,看你們敢不敢報警!
沒想到李某這次還真失算了,失足女離開后就去報了警,聲稱李某聚眾賭博。
李某還沒從勝利的喜悅中回過神來,民警就找上了門,讓民警感到奇怪的是,他們并沒有找到李某聚眾賭博的證據,卻從三人娛樂時留下的垃圾中發現了端倪。
從法律的角度該如何來看待這件事呢?
一、賣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異性之間或者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李某為了尋求刺激,從網上找了兩名失足女,雙方談好價格,并開房發生了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賣淫嫖娼。
賣淫嫖娼雖然不構成犯罪,但也屬于違法行為。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因此,李某和失足女都將被拘留,并處相應罰款。
二、李某的行為是否構成聚眾賭博?
聚眾賭博的立案標準是:
1、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2、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3、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4、組織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具體到本案,沒有證據證明三人是在賭博,而他們之間的輸贏也不算大,不可能超過5萬元,所以,其行為并不構成犯罪。
從法律上來講,輸贏金額不大的,一般來說都屬于小范圍內的娛樂活動,并不違法。
李某只是為了消遣才要求失足女留下陪他打牌的,并非以盈利為目的,賭資也只有幾千元,所以其行為沒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并不屬于違法行為。
李某的行為雖不屬于聚眾賭博,但因為嫖娼,拘留和罰款還是逃不掉的。
對于這件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