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高速50多輛車爆胎疑螺釘所致,律師:養護單位應擔責
頂端新聞記者 鄭旭
8月19日晚,有網友發布視頻稱“高速路上五十輛車全部爆胎”。有車主表示,事故系高速橋梁連接處一塊鋼板翹起,鋼板上大螺釘將輪胎扎爆。
21日上午,頂端新聞記者聯系該高速公路的相關養護單位,其表示會讓專門的部門回應記者。截至發稿,記者尚未收到回復。
(資料圖)
網傳視頻顯示,在晚上多輛車停靠在高速路的應急車道上并打著雙閃燈,有車主站在路邊不知所措。視頻中有人高喊:“全部爆胎了,全部爆胎了,五六十輛車。”
其中一名車主表示,事情發生在19日晚上9點,事發地在申嘉湖高速(杭州方向)上,在離塔閔公路收費站2.5公里的位置,車輛突然發生爆胎事故,輪轂扎壞。另有車主表示,事故原因系橋梁連接處伸縮的鋼板翻起來倒扣在路中間,上面有10到20個十幾公分長的螺釘,交警也表示是高速公路的原因導致車輛受損。目前,路政公司已出面協商。
另據新民晚報報道,這些螺釘或許就是導致車輛爆胎的“元兇”。而據初步統計,涉及爆胎事故的機動車或超50輛。
頂端新聞記者查詢發現,負責申嘉湖高速上海段日常養護運行單位是上海市政養護管理有限公司,其下屬100%控股上海申嘉湖高速公路養護管理有限公司。
8月21日上午,頂端新聞記者針對具體原因撥打了上海申嘉湖高速公路養護管理有限公司的電話,工作人員留下了記者電話稱后續由相關部門進行回復。截至發稿,記者尚未收到相關回應。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此事件中如果養護單位作為管理人沒有做好日常養護導致螺絲釘裸露,則可以認為存在過錯,應當對受損車主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李健告訴記者,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此外法律還規定了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另據紅星新聞報道,相關工作人員表示19日晚上已做應急處理,20日下午已恢復路面情況。關于車損賠償問題,對方表示正在積極處理中,需要相關部門出具認定書后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