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要求的公司注冊資料準備清單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公司注冊準備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二、成立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找法網提醒您,成立公司需要的條件有:
1.有股東或合伙人;
2.有認繳或實繳的注冊資金;
3.有組織機構、公司名稱、住所、公司章程等;
4.有員工、辦公設備等。
《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三、公司注冊資本可以改嗎
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可以變更的,一般來說變更公司的注冊資本分為兩種變更結果,一種是增加公司的注冊資本,另一種是減少公司的注冊資本。但不論是增資還是減資,都需要修改公司章程、進行登記備案。并且應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增資或減資。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的規定,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