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齊萌 張智 深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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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上交所對松發股份(603268.SH)時任董事、財務總監林崢予以監管警示。經查,林崢之女林沈虞在2023年2月8日—6月29日買入又賣出其所持股份,構成短線交易行為。
對此,科技部國家科技專家庫專家、方融科技高級工程師周迪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短線交易涉及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和損害市場公平的問題。如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管及其家屬通過短線交易牟取巨額利潤,嚴重違背了誠實信用、真實合法的原則,破壞了市場的公正和透明,對投資者利益構成了潛在風險。
就相關問題,本報記者致函松發股份,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
董事、財務總監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
7月4日,松發股份發布《關于公司董事親屬短線交易及致歉》的公告。松發股份表示,收到林崢先生出具的《關于本人親屬短線交易松發股份股票的情況及致歉聲明》。
公司獲悉林崢先生的直系親屬林沈虞(林崢的女兒)于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6月29日期間存在買賣公司股票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上述交易構成短線交易;其中2023年3月30日—4月26日的交易行為構成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窗口期交易。
據披露,林沈虞女士在2月8日至6月29日期間先后19次操作買入賣出公司股票,其買入公司股票金額共計396030.16元,賣出公司股票金額共計 416482.10元,此次短線交易獲益人民幣20451.94元,上述收益已全部上繳公司,截至7月4日,林沈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對于此次交易行為,林崢表示并不知情,交易期間未向其女兒林沈虞透露公司經營信息或給予投資建議,林沈虞的交易行為是其自行根據二級市場的判斷做出的自主投資行為,不存在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謀求利益的情況。對此,林沈虞及林崢對廣大投資者致歉,承諾此類情況不再發生。
其董事親屬短線交易行為也引起了上交所的關注,9月7日,上交所對林崢予以監管警示。上交所表示,林沈虞短線交易行為違反了《證券法(2019 年修訂)》第四十四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2022 年修訂)》第十二條,《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 年修訂)》第1.4條、第3.4.1條、第3.4.11條等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2.2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上交所對松發股份時任董事、財務總監林崢予以監管警示。
上交所要求松發股份建立股東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的專項管理制度,明確相關主體股票交易的報告、申報和監督程序,提醒其嚴格遵守持股變動相關規則,在從事證券交易等活動時,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上交所業務規則及所作出的公開承諾,誠實守信,自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市場短線交易行為頻發
“短線交易涉及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和損害市場公平的問題。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管及其家屬通過短線交易牟取巨額利潤,嚴重違背了誠實信用、真實合法的原則,破壞了市場的公正和透明,對投資者利益構成了潛在風險?!敝艿媳硎?。
因此,監管對于上市公司董監高及家屬短線交易行為有嚴格限制,“根據《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禁止利用未公開信息買賣證券,禁止操縱證券市場價格。對于短線交易行為,如果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或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將受到法律的處罰。具體處罰措施包括罰款、吊銷證券從業資格、追究刑事責任等?!睂>匦缕髽I高質量發展促進工程副主任袁帥對本報記者指出。
針對短線交易的監管,今年7月21日,證監會還發布《關于完善特定短線交易監管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稱《規定》),《規定》主要圍繞大股東、董監高等特定投資者,明確細化特定短線交易的適用標準和豁免情形。有業內人士表示,該《規定》將有利于規范特定投資者短線交易監管,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助力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雖中國的監管制度對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為有嚴格禁止,但在實際監管中,難以完全遏制短線交易行為,同時,A股市場流動性相對較弱,股價容易受到個別大股東或董監高等人的操縱,短線交易容易引發價格的劇烈波動?!必斀浽u論員張雪峰對本報記者表示。
因此,近年來,大股東、董監高及其親屬觸發短線交易行為以及內幕交易現象時有發生。據wind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就有逾130家上市公司發布股東及其親屬短線交易并致歉的公告。
對此,袁帥表示,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強內幕信息的監管和打擊,提高投資者教育和風險意識,加強市場監管力度,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等。此外,還可以通過引導投資者注重長期投資價值,提高市場的投資理念和投資文化,減少投機行為的發生。
責任編輯:徐蕓茜 主編: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