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房屋存質量問題 “游戲茅”吉比特所購122套房能退嗎
斥資買下122套房產,交付后認為質量不過關,A股“游戲茅”廈門吉比特(603444)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比特”)陷入了買房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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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比特就“全資子公司廈門雷霆互動網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雷霆互動’)起訴廈門路橋城市服務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門路橋’)”一事發布進展公告稱,7月17日,雷霆互動收到法院出具的傳票及舉證通知書,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福建高院”)已受理雷霆互動提出的上訴請求。
連日來,新京報記者就此事進展多次聯系涉事雙方。吉比特證券部表示,“現在122套房產還沒有使用,具體內容以公告為準”。廈門路橋工作人員則表示,“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正在忙,不方便回復。”7月31日,廈門市湖里區建設局相關工作人員向記者確認,包括該122套房產在內的項目已經通過了驗收,具備竣工驗收報告。
吉比特稱裝修時發現房屋存質量問題
關于A股“游戲茅”吉比特這場購房糾紛,還要從2018年說起。
根據吉比特公告,2018年5月,該公司全資子公司雷霆互動與廈門路橋簽署《商品房認購協議》,雙方就位于廈門湖里區06-08五緣灣片區木浦路與檳城道交叉口西北側“五緣灣2013P03地塊”的A4號樓整棟辦公樓(以下簡稱“A4辦公樓”)商品房認購事宜達成認購協議。
同年8月,雷霆互動與廈門路橋按A4辦公樓的單元數簽署了122份《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房產總建筑面積約為1.44萬平方米,最終購房總價約為3.72億元。截至2020年9月,雷霆互動已按合同約定向廈門路橋付清全部購房款。
錢已付清、房已交付,但在裝修中,吉比特發現了問題。
吉比特方面稱,裝修施工單位在2021年7月進場時,發現A4辦公樓存在多項建筑結構質量問題。就發現的問題,雷霆互動和廈門路橋于2021年7月底分別委托檢測機構對A4辦公樓進行局部質量檢測,但雙方就局部質量檢測結論未能達成一致。
2022年5月,雷霆互動委托檢測機構對A4辦公樓主體結構質量進行全面檢測,結論顯示A4辦公樓存在部分柱箍筋不滿足構造要求,地上主體承重結構的綜合抗震能力不滿足7度抗震設防對丙類建筑的要求。
雷霆互動于2022年10月26日向廈門路橋發出《通知函》,正式通知廈門路橋解除雙方就A4辦公樓所簽署的122份《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要求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退還雷霆互動已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并給付利息及賠償雷霆互動因A4辦公樓所產生的各項成本損失。廈門路橋于2022年11月11日復函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
對于要求解除合同的依據,吉比特在今年1月的公告中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0〕17號)》第九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以及雷霆互動與廈門路橋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第十六條“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并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等條款,A4辦公樓經檢測存在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雷霆互動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廈門路橋應當向雷霆互動全額返還購房款并支付利息、賠償損失。
因質量問題要求退房賠償能獲支持嗎?
2023年1月,雷霆互動向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廈門中院”)提起訴訟,訴請確認雷霆互動與廈門路橋簽署的相關購房合同解除,主張廈門路橋退還雷霆互動購房款3.72億元及利息暫計約7060.47萬元,賠償各項損失暫計約5959.88萬元,以上款項暫計約5.02億元。
這場關于買房糾紛的訴訟可謂一波三折。今年1月3日,雷霆互動收到廈門中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書》。而案件受理后,廈門路橋對管轄權提出異議。5月30日,雷霆互動收到廈門中院寄達的《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雷霆互動的起訴,認為雷霆互動與廈門路橋簽署的122份獨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系不同法律關系,為122個獨立的訴訟,原告雷霆互動應分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廈門路橋提出的管轄權異議成立。6月6日,雷霆互動就上述案件依法上訴至福建高院,請求撤銷廈門中院裁定書并裁定由一審法院繼續審理案件。7月17日,雷霆互動收到福建高院出具的傳票及舉證通知書,福建高院已受理雷霆互動提出的上訴請求。
為了解有關案件的進展以及買賣雙方針對此案的看法,連日來,新京報記者多次聯系買賣雙方。吉比特證券部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我方上訴的主要原因就是廈門路橋提出的管轄權異議。現在122套房產還沒有使用,具體內容以公告為準。”而當記者詢問廈門路橋對于此案的處理意見以及交房時房產是否具備驗收手續時,相關工作人員屢次回應記者稱,“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正在忙,不方便回復。”
根據廈門路橋官網顯示,廈門路橋成立于2015年11月,注冊資本4.48億元,是廈門路橋建設(600263)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門路橋集團”)二級子公司。7月26日,新京報記者與廈門路橋集團方面取得聯系,相關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目前該集團已經在上述涉案樓棟辦公區內辦公,所在辦公樓棟為A1棟。由于此案件涉及房屋的技術問題過于專業,不方便就樓棟的質量問題作進一步回復。
7月31日,新京報就上述涉案的122套房產驗收問題與廈門市湖里區建設局取得聯系,相關工作人員確認,包括該122套房產在內的項目已經通過了驗收,具備竣工驗收報告。
值得關注的是,多日以來,有關吉比特訴請廈門路橋退房、賠償數額等問題,引來眾多網友討論。
對于此案,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律師認為,從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雙方對涉案房屋的糾紛主要在于房屋的質量問題,一般購房合同中都會對此進行約定,更為重要的是還需考慮房屋質量問題達到何種程度,買受人才能行使合同解除權,以及行使期限和賠償標準等內容。
若發現房屋有質量問題,買方如何維權?
對于買方來說,若是購房后發現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應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對此,王玉臣律師介紹,買方一定要及時取證,可以通過拍照片或者視頻的方式做好記錄,取證過程中對于房屋存在質量問題的程度進行基本的判斷。必要時可以請第三方機構對房屋質量進行鑒定,也可以等到進入民事訴訟階段再進行鑒定。與此同時,買方可以通過書面函件要求開發商或出售方履行相應義務;需要注意的是,發書面函件時也要做好取證,使用EMS發送,并在郵單上寫明郵寄的內容。
此外,買方可以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等方式調取這個項目背后的開發手續、規劃圖紙等,進一步核實出現的問題,以挖掘房屋是否還存在其他問題,從而就質量問題和其他違規問題向住建等監管部門提起違法查處。如果相關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履行其職責,購房人可以進一步通過行政訴訟的方式來督促相關部門履責。
王玉臣律師表示,在處理類似法律糾紛時,不要一味尋求訴訟解決,因為在法律實務中,有些房屋糾紛案件雖然不滿足法定或合同約定的退房條件,但是通過一系列方式、方法取得和開發商談判的籌碼后,最終通過協調、談判也可以實現協議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