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信息:夫妻離婚家產如何判定
2023-07-01 16:26:12 來源:找法網
一、夫妻離婚家產如何判定
夫妻離婚家產的判定方式如下:
【資料圖】
由雙方協議處理,對于屬于一方的財產,歸一方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均等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關組織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根據財產具體情況,由法院根據照顧子女、女方、無過錯方的權益原則判決。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起訴離婚財產分割,一方有過錯的話,一般會照顧無過錯方;如果一方有過錯,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要求賠償。
二、離婚財產訴訟費標準是什么
離婚財產訴訟費標準如下: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二)相關規定,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
離婚財產分割需要遵循下列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找法網提醒您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夫妻分割的財產一定是夫妻合法所得的個人財產,不能是國家財產。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