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關于印發《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實施細則》的通知
洪房公〔2023〕19號
固定布局
工具條上設置固定寬高
背景可以設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對齊背景圖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中心各科室、縣(區)辦事處: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實施細則》已經中心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9日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實施細則
一、業務簡述
繳存人在南昌市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不申請住房公積貸款的,可申請提取購房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符合條件的所有提取人包含:《商品房買賣合同》載明的買受人
二、提取額度
不超過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金額。
三、所需材料
1、購房人身份證
2、《商品房買賣合同》
3、《房地產開發企業承諾書》
4、《委托承諾書》
四、辦理流程
1、購房人與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合同,合同中注明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
2、購房人攜帶相關材料至公積金中心柜臺辦理申請提取手續,認真閱讀并填寫《委托承諾書》,符合提取條件的,公積金中心將當場出具《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受理回執單》。
3、受理成功的,公積金中心將對購房人公積金賬戶進行限制提取和轉移等業務,并同時暫停相關住房公積金委托提取協議的劃轉。
4、購房合同備案后,購房人可憑已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向公積金中心申請劃款。
5、購房人提供的商品房預售監管賬戶信息存在不符的,以住建部門數據為準。
五、相關要求
1、購房人不能委托他人代辦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業務,符合提取條件的繳存人應同時到場一次性辦理。
2、對利用虛假業務套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及房地產開發企業,一經查實,將依據相關住房公積金騙提騙貸行為處理辦法予以處理。
3、購房人以自有資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按《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辦理。
4、如購房合同發生變更的,需重新辦理申請提取手續。若購房人需退房且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尚未劃轉的,購房人應撤銷申請提取手續。若購房人需退房且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已劃轉的,購房人應退回已提取的資金,同時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恢復原委托提取協議的劃轉。
5、轉入開發企業的住房公積金,按約定開發企業無權支付給購房人。
6、其他提取申請條件和注意事項請參閱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辦事指南《提取原因之一:購買自住住房》。
六、受理方式
柜臺受理
七、業務受理地址
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城區辦事大廳(南昌市紅谷灘區鳳凰洲香江路199號房產交易市場3樓)
八、服務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咨詢熱線
0791-12345、12329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常見問題解答
問
購買哪里的住房可申請辦理?
答
購買南昌市城區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問
哪些人可以申請辦理?
答
申請人應為《商品房買賣合同》載明的買受人且所購住房不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問
可提取額度為多少?
答
可提取額度為不超過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金額且不超出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問
辦理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
需提交的材料有:購房人身份證、《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地產開發企業承諾書》《委托承諾書》。其中,《委托承諾書》由購房人至公積金中心柜臺申請提取時填寫。
問
辦理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
答
1.購房人與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合同,合同中注明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
2.購房人不能委托他人代辦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業務,符合提取條件的繳存人應同時到場一次性辦理。
3. 如購房合同發生變更的,需重新辦理申請提取手續。
4. 轉入開發企業的住房公積金,按約定開發企業無權支付給購房人。
問
尚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再購房是否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答
不可以。
來源: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高譯丹
綜合南昌公積金
值班編輯:陳杰
值班主任:范俊杰
值班編委:鄒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