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商洛中院:加強訴源治理,化解行政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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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與法制網訊(通訊員李軍宏 彭杰彧)近日,原告劉某某、冀某某等5人在領取了陜西省商洛市洛南縣政府的拆遷補償款支票后,向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遞交申請書,申請撤訴。至此,歷時3年多,涉及54戶200余人的涉群體性系列拆遷補償案件得到成功化解。
2018年,洛南縣政府啟動西城區舊城改造項目修建英華路。2019年,洛南縣政府與涉案54戶群眾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承諾就近定點置換房屋安置,約定3年內交房。后因安置房建設滯后,協議未完全履行,54戶群眾與洛南縣政府三年來多次協商未果。今年4月,54戶中的32戶群眾向商洛中院遞交行政起訴狀要求立案。經行政庭法官反復釋明,涉案當事人同意后,商洛中院對其中5件案件予以立案處理。
商洛中院受理該5起行政案件后,行政庭承辦法官迅速研判案情,了解糾紛原因及癥結,全面查明案件事實,確定了加強協調實質化解爭議的思路。該院行政庭先后10余次與涉案當事人座談,耐心釋明法律法規,普及法律知識,穩定當事人情緒,同時發揮府院聯動優勢,向洛南縣政府發出《訴前化解行政爭議函》,并召開府院聯席會議兩次,進行帶案指導,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
在行政庭法官的努力調解下,5案原告與洛南縣政府最終達成協議。洛南縣政府同意將原確定的定點安置變更為貨幣補償,均按就近地段最高補償標準予以補償。在中院的督促下,洛南縣政府想方設法多渠道籌集資金1605萬元,用于向54戶群眾兌付補償款和過渡費。6月29日,原告劉某某、冀某某等5人拿到了縣政府的補償款和過渡費支票,自覺地撤訴罷訪。其余49戶群眾均接受了貨幣補償方案,拿到了各自的補償款和過渡費,全部息訴罷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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