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到2027年新型儲能規模5GW左右 建設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通訊
6月21日,江蘇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加快推動我省新型儲能項目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文件提出:加快發展新型儲能,到2027年,全省新型儲能項目規模達到500萬千瓦左右。
【資料圖】
重點發展電網側儲能。加強政策引導,優化規劃布局,鼓勵新能源配建儲能按照共建共享的模式,以獨立新型儲能項目的形式在專用站址建設,直接接入公共電網,更好發揮頂峰、調峰、調頻、黑啟動等多種作用,提高系統運行效率。支持各類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獨立新型儲能項目。到2027年,全省電網側新型儲能項目規模達到350萬千瓦左右。
支持發展電源側儲能。綜合新能源特性、系統消納空間和經濟性等因素,因地制宜在風電、光伏場站內部配建新型儲能設施,建設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支持燃煤電廠內部配建電化學儲能、熔鹽儲能等設施,與燃煤機組聯合調頻調峰,提升綜合效率。到2027年,全省電源側新型儲能項目規模達到50萬千瓦左右。
提高綠電應用水平。支持“新能源+儲能”一體化開發,依規推進新能源項目配建新型儲能,提高綠電上網能力。支持企業用戶建設“微電網+儲能”,提高綠電消納水平,積極探索應對碳關稅的綠電解決途徑,提升外向型企業綠色貿易能力。獨立新型儲能項目的充放電損耗電量暫不納入地方能耗強度和總量考核。
全文如下:
關于加快推動我省新型儲能項目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為加快推動我省新型儲能項目高質量發展,我們起草了《關于加快推動我省新型儲能項目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修改意見,請于10日內反饋至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電力處,郵箱:jsmtdlc@163.com,電話:025-83390343。
附件:
1.公開征求意見_關于加快推動我省新型儲能項目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起草說明.docx
2.公開征求意見稿_關于加快推動我省新型儲能項目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docx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6月21日
《關于加快推動我省新型儲能項目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起草說明
一、起草背景
新型儲能是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技術和基礎裝備,對支持全省新能源消納、保障供電安全、推動電力綠色轉型、促進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意義。2022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關于進一步推動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的通知》等,我委印發了《江蘇省“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近幾年是加快推動我省新型儲能發展的窗口期和機遇期,為切實落實國家和我省的有關政策和方案,我們編制起草了《關于加快推動我省新型儲能項目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二、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包括強化規劃引領、加快工程建設、支持項目運營、做好全程管理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強化規劃引領。明確了新型儲能的發展目標、重點發展電網側儲能、鼓勵發展用戶側儲能、支持發展電源側儲能、提高綠電應用水平、引導技術創新應用。
第二部分,加快工程建設。主要有優化項目納規流程、建立服務推進機制、強化資源要素保障、做好接入電網工作、嚴格工程建設標準、加快并網調試工作。
第三部分,支持項目運營。明確市場主體地位,完善市場參與機制,優化參與市場方式,適當進行扶持補貼,建立容量租賃機制。
第四部分,做好全程管理。加強項目技術監督,優化調度運行管理,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助力儲能產業鏈建設。
關于加快推動我省新型儲能項目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公開征求意見稿)
為加快推動我省新型儲能項目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關于進一步推動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制定以下措施。
一、強化規劃引領
(一)加快發展新型儲能。堅持目標導向,加快新型儲能項目建設,發揮新型儲能響應快、配置靈活、建設周期短等技術優勢,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網消納能力,在我省海上風電等項目開發中,將要求配套建設新型儲能項目,促進新能源與新型儲能協調發展,到2027年,全省新型儲能項目規模達到500萬千瓦左右。
(二)重點發展電網側儲能。加強政策引導,優化規劃布局,鼓勵新能源配建儲能按照共建共享的模式,以獨立新型儲能項目的形式在專用站址建設,直接接入公共電網,更好發揮頂峰、調峰、調頻、黑啟動等多種作用,提高系統運行效率。支持各類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獨立新型儲能項目。到2027年,全省電網側新型儲能項目規模達到350萬千瓦左右。
(三)鼓勵發展用戶側儲能。充分利用峰谷分時電價等機制,鼓勵企業用戶和產業園區自主建設新型儲能設施,緩解電網高峰供電壓力。大力推進充電設施、數據中心等場景的儲能多元化應用,探索運用數字化技術對分布式儲能設施開展平臺聚合。到2027年,全省用戶側新型儲能項目規模達到100萬千瓦左右。
(四)支持發展電源側儲能。綜合新能源特性、系統消納空間和經濟性等因素,因地制宜在風電、光伏場站內部配建新型儲能設施,建設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支持燃煤電廠內部配建電化學儲能、熔鹽儲能等設施,與燃煤機組聯合調頻調峰,提升綜合效率。到2027年,全省電源側新型儲能項目規模達到50萬千瓦左右。
(五)提高綠電應用水平。支持“新能源+儲能”一體化開發,依規推進新能源項目配建新型儲能,提高綠電上網能力。支持企業用戶建設“微電網+儲能”,提高綠電消納水平,積極探索應對碳關稅的綠電解決途徑,提升外向型企業綠色貿易能力。獨立新型儲能項目的充放電損耗電量暫不納入地方能耗強度和總量考核。
(六)引導技術創新應用。推動我省新型儲能技術多元化發展,著力推進技術成熟的鋰離子電池儲能規?;l展,積極支持壓縮空氣、液流電池、熱儲能、重力儲能、飛輪儲能、氫儲能等創新技術試點示范,應用“源網荷”各側儲能集群建模、智能協同控制關鍵技術。到2027年,全省新型儲能項目技術應用種類達到5種。
二、加快工程建設
(一)優化項目納規流程。獨立新型儲能項目應參照電網項目納規要求,對項目可研報告評審意見等評估后納入規劃,其中,額定功率5萬千瓦以下的項目由設區市能源主管部門評估后納入規劃,額定功率5萬千瓦及以上的項目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評估后納入規劃;在電源項目內配建的新型儲能設施,應作為電源主體項目的部分建設內容,隨同電源主體項目規劃、管理;用戶側新型儲能項目應納入用戶主體項目范疇進行規劃和管理。
(二)建立服務推進機制。新型儲能項目按照屬地原則,由設區市、縣(市)能源主管部門作為項目服務推進責任單位,具體協調推進工程進度。額定功率5萬千瓦及以上的獨立新型儲能項目,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參照支撐性電源項目進度管理模式,牽頭統籌協調、督促檢查,確保按期建成。
(三)強化資源要素保障。額定功率5萬千瓦及以上的獨立新型儲能項目,符合條件的可經申報納入省重大項目管理,項目所需用地、用林、用水、用電等要素,相關部門應參照支撐性電源項目模式予以優先支持和安排保障,推動項目建設“應開盡開、應投盡投、能早盡早”。
(四)做好接入電網工作。獨立新型儲能項目的接入電網工程由電網企業投資建設,按照國家能源局《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的要求,確保進度匹配、同步投產。電網企業應優化獨立新型儲能項目的并網流程,原則上于20個工作日內完成接入電網方案評審,于20個工作日內簽訂接網協議。如獨立新型儲能項目業主單位自愿出資建設接入電網工程,可參照“蘇發改能源發〔2017〕403號文”的流程辦理,各級能源主管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協調確認工作。
(五)嚴格工程建設標準。新型儲能項目要嚴格落實國家、行業儲能有關標準體系,涉網設備應符合電網安全運行相關技術要求。獨立新型儲能項目有效全容量下連續放電時間不應低于2小時,采用鋰電池技術的在不更換主要設備的前提下完全充放電次數不應低于6000次,充放電深度不低于90%,并選用技術成熟、安全性能高的電池,審慎選用梯次利用動力電池。
(六)加快并網調試工作。新型儲能項目應按照國家質量、環境、消防等規定,完成相關手續。電網企業要優化流程,加快辦理,具備條件的獨立新型儲能項目原則上應于建成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并網調試和驗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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