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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魚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酒醉駕曝光臺2023年第8期。下列人員因酒醉駕違法犯罪行為被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被處以暫扣駕駛證6個月和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能重新申領等處罰。駕駛證暫扣和吊銷期間不得駕駛機動車,望廣大居民對下列人員進行監督,一旦發現下列違法人員有駕駛機動車行為的請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對舉報違法行為經公安機關查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500元。舉報電話:0715-6351271。
交警部門溫馨提示: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