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流程,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結合我省實際,近日,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制定了甘肅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規范(試行)。
全文如下
(資料圖片)
甘肅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規范(試行)
一、把準功能定位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是推進健康中國建設、轉變基層醫療服務模式的重要內容,是落實“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分級診療制度的重要抓手,是保障和維護群眾健康的重要舉措。開展規范化、標準化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有利于加強居民健康管理和慢病防控,發揮家庭醫生健康“守門人”作用,為簽約對象提供安全、方便、有效、連續、經濟的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不斷提高群眾的健康水平。
二、加強團隊建設
采取“3+N”模式,組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3”是指家庭醫生、護士、公共衛生醫師(含助理公共衛生醫師)。“N”是指其他人員。家庭醫生團隊可根據居民健康需求和簽約服務內容選配成員。每個團隊明確1名負責人,負責人原則上由家庭醫生擔任。
1.家庭醫生。家庭醫生既可以是全科醫生,也可以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其他類別臨床醫師(含中醫類別)、鄉村醫生及退休臨床醫師(內科、婦科、兒科、中醫醫師等)。鼓勵各級各類醫生(臨床醫師、健康管理師、心理咨詢師、中醫保健調理師、營養師等)參與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提供不同形式的簽約服務。其主要職責是:掌握每個簽約居民基本健康狀況及家庭情況、生活習慣,對健康狀況進行評估,制定個性化健康管理方案;為簽約居民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診治、合理用藥、就醫路徑指導和轉診預約等服務,診療過程中建立完善簽約居民健康檔案,開展診間隨訪和健康管理服務;參與老年人、慢性病、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重點人群年度體檢,并對簽約居民體檢結果給予健康指導;落實首診負責制,引導簽約居民首診就醫選擇家庭醫生;組織并指導團隊開展護理、康復、安寧療護、健康教育、家庭病床服務和效果評估等工作。
團隊負責人職責:負責團隊組建及成員任務分工,明確團隊工作流程,制定團隊工作目標和學習培訓計劃,組織開展簽約服務和質控管理工作;負責團隊成員工作量統計及績效獎勵分配;負責團隊內外部關系協調和團隊文化建設,收集簽約居民反饋意見,改善服務態度,改進服務方式,防范醫療衛生服務風險發生等。
2.護士。取得護士執業資格,具有1年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臨床工作經驗。其主要職責是:掌握每個簽約居民基本健康狀況、生活習慣;協助家庭醫生開展日常診療預約、會診和轉診協調安排以及轉診到位情況跟蹤;參與制定個性化健康管理方案,并開展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健康行為干預等,實施動態跟蹤管理;正確執行醫囑,嚴格執行各項護理技術操作規程,為簽約居民提供相應護理服務等。
3.公共衛生醫師。從事專業預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服務的公共衛生醫師(含助理公共衛生醫師);公共衛生醫師不足的機構可暫由實際從事公共衛生服務人員承擔。其主要職責是:監測、收集和分析轄區內居民健康狀況相關數據、信息錄入;協助家庭醫生評估居民健康狀況,提出健康管理措施建議,建立完善維護居民健康檔案;為慢性病人互助管理、自我管理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開展孕產婦(兒童)保健、預防接種及新生兒訪視等;開展轄區內居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實施健康行為和危險因素干預,加強健康知識和衛生健康等政策宣傳;協助團隊負責人定期開展簽約服務進展監測和效果評價。
4.其他人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具有資質的藥師、婦幼保健人員、健康管理師、心理咨詢師、康復治療師、營養師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二級及以上醫院醫師、退休返聘、臨聘專家、派駐鄉鎮衛生院醫師,三級醫院對口幫扶專家;村(居)公共衛生委員會、社(義)工等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主要職責是:在團隊負責人統一安排下,協助、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二級及以上醫院專家為團隊提供技術支持和業務指導、開展培訓帶教、雙向轉診銜接等,參與病情較為復雜、需求較高患者的簽約服務。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居民溝通聯絡等工作,培訓后協助團隊提供社區宣傳、門診慢特病、“兩病”報銷等政策宣傳。
三、優化服務模式
(一)家庭醫生團隊服務。家庭醫生團隊開展簽約服務以門診服務為主,提供醫防融合、綜合連續的醫療衛生服務。
1.引導居民與家庭醫生(團隊)簽約的同時,自愿選擇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醫療協作關系的二、三級醫院,形成“1+1+1+1”組合式簽約服務。
2.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采取醫共體、醫聯體和專科技術聯盟方式,與2家以上的二、三級醫院簽訂雙向轉診協議,建立縱向協作和雙向轉診關系,為簽約服務提供技術保障。二、三級醫院應選派中級及以上職稱的醫師提供技術支持和業務幫帶。
3.服務半徑較大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鼓勵在村(居)公共衛生委員會或健康驛站內設立家庭醫生工作室,配備必要的服務設施,采取預約方式,定期巡診,方便簽約居民就近享受服務。
(二)家庭醫生個人服務。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統一管理下,家庭醫生個人開展簽約服務,嚴格執行醫療機構各項規章制度和簽約服務協議內容。家庭醫生與居民簽約的基礎上,自愿選擇1-2家二級或三級醫院建立“雙簽約”模式,作為簽約服務技術指導和轉診服務的上級醫院。
四、創新簽約方式
(一)集中簽約。開展“5.19世界家庭醫生日”主題活動,組織健康體檢、健康教育時動員居民簽約。
(二)診間簽約。居民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診就診、咨詢或住院時引導其簽約。
(三)上門簽約。深入社區、機關、園區、鄉村、商場、家庭等機構和場所,實施面對面簽約。
(四)智能化簽約。依托網站、移動客戶端等信息化手段,推廣網上簽約。
五、拓展服務內容
各地根據《關于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實施意見》(甘衛發〔2016〕325號)明確的服務包內容,結合當地實際科學設置基礎性服務包和個性化服務包,最大限度為簽約居民提供多樣化健康服務。
(一)基本醫療服務。涵蓋常見病多發病中西醫診療、用藥服務(用藥指導、延長處方、配藥服務)和就醫路徑指導、轉診預約等服務。
(二)公共衛生服務。涵蓋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規定的其他公共衛生服務,以及在政府資金保障的基礎上,提供其他免費服務項目。
(三)健康管理服務。涵蓋健康教育、咨詢服務(心理咨詢)、健康干預、健康監測、健康指導、健康評估以及康復指導等服務。
(四)上門服務。涵蓋上門隨訪、診療、家庭病床等服務。
六、規范服務流程
(一)簽約流程
(二)履約流程
七、嚴格管理監督
(一)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統一管理下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并嚴格執行機構各項規章制度。
(二)簽約后第一時間公示團隊成員姓名、聯系方式、分工、服務時間及內容、監督機構電話,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三)家庭醫生(團隊)積極學習業務知識,認真參與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履約能力。
(四)定期對簽約服務質量、健康管理效果、簽約居民滿意度進行跟蹤評估,并抓好問題整改,盡最大可能滿足群眾健康需求。
八、注重風險防控
(一)向居民宣傳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時,應準確傳達簽約服務理念、服務方式,引導居民正確理解簽約服務內涵和意義,家庭醫生不是私人醫生,家庭醫生出診需提前預約,并非隨叫隨到。對首次簽約居民應進行訪談、體檢和健康評估,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對既往病史、家族遺傳病等情況應給予高度重視。
(二)嚴禁家庭醫生(團隊)向簽約居民推銷保健品、藥品以及其他非協議約定服務,家庭醫生隨身藥箱應備有常用、急救藥品和簡易搶救設備,攜帶藥品應登記造冊,確保用藥安全,藥品可追溯。
(三)向簽約居民提供門診、隨訪、上門服務、電話和網絡平臺咨詢等服務應及時、有效和規范,并做好記錄。告知簽約居民每天方便接聽電話時段,對當時無法解答的問題及時記錄,方便時回復。對不履行簽約服務或服務時不配合的,應記錄原因。?
來源丨甘肅省衛生健康委
編輯丨甘肅省衛生健康宣傳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