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豚灣戀人童星遭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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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欣逸因出演偶像劇《海豚灣戀人》而被大眾所熟知,2016年7月21日,為幫朋友出氣,和其他朋友持刀械、棍棒將一名未滿16歲的曲姓少年砍成重傷,據悉海豚灣戀人童星遭通緝,具體是什么情況呢?下面來和小編詳情了解一下吧!
海豚灣戀人童星遭通緝
據報道,曾出演偶像劇《海豚灣戀人》的臺灣地區童星王欣逸,2016年為幫朋友出氣,和同伙用西瓜刀、棒球棒痛毆曲姓少年致死。
王欣逸被判17年后潛逃,至今仍被通緝。近日,臺灣地區相關部門公布了王欣逸正面通緝照及資料。
王欣逸幼時曾在多部偶像劇中出演,其中2003年他憑借《海豚灣戀人》中的童年“達達”一角走紅,3秒落淚的演技深植人心。原本前途光明的他,在長大后卻因為經常翹課、抽煙,被校方退學。
2016年7月,王欣逸和同伙拿著棒球棒、西瓜刀追砍仇家。一名曲姓少年落單后被毆成重傷,搶救176天仍不治。王欣逸二審被判17年后逃逸,并在2021年8月被通緝。
海豚灣童星被判幾年
臺灣“ETtoday新聞云”29日報道稱,在電視劇《海豚灣戀人》中飾演男主角童年角色的王欣逸,2016年7月在臺灣地區桃園市蘆竹區用西瓜刀、球棒等造成曲姓少年重傷,后者后來不治身亡。王欣逸被判刑17年,但被判刑后從未到案,因而被通緝,臺灣地區高檢署在網站上公布他的通緝照片。
報道稱,臺灣高檢署官網可查到王欣逸的“通緝正面照片”以及通緝資料,顯示他是在2021年8月25日被通緝,案由是“妨害自由、殺人”。報道介紹稱,判決表明,2016年,王欣逸的朋友與他人有毒品糾紛,雙方人馬持刀斗毆,王欣逸手持西瓜刀將一名14歲曲姓少年砍成重傷,該少年因腦部重創、肺部穿刺傷,昏迷半年后不治身亡。
報道提到,王欣逸一審被判刑15年。案件上訴二審后,王欣逸棄保潛逃,二審期間從未到案,因而被通緝。王欣逸二審被判刑17年,全案再上訴后,臺灣最高法院先將他判刑17年定罪。報道稱,今年28歲的王欣逸20年前曾參與知名偶像劇《海豚灣戀人》、《綠光森林》的拍攝,因飾演《海豚灣戀人》中男主角童年一角而出名,13歲入圍金鐘獎,戲約、廣告邀約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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